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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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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5个岗位,招聘教师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户口要求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六)年龄要求

具有连续三年及以上北京市公办学校工作经历且同时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连续三年及以上北京市公办学校工作经历且同时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音体美学科人员获得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团体或集体第一名或一等奖、个人前三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八)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九)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9年9月3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平谷网上报考系统(http://renshi.bjpg.org)进行申报。9月9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核人选。

2.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核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三)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保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